索引号:scjdglj/2023-333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3-08-11 | ||
名称: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省检攻坚月和集中宣传百日活动部署会 |
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省检攻坚月和集中宣传百日活动部署会
8月11日下午,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省检攻坚月和集中宣传百日活动部署会,局党组成员、各分局、相关股室共20人参加了会议。
区食药中心主任周国钢传达了市创建办《关于迎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扎实开展现场检查点位规范提升攻坚月和集中宣传百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对迎接省创城初评提出要求。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耀鸿对我局创建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即日起开展创建点位打造攻坚月活动,保证在省级初评前完成各类创建点位规范打造工作,营造创城宣传氛围。一是明确初评时间,确定验收标准。省级验收初评时间为9月10日,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明查暗访点位均从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数据系统中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中随机抽取。各分局及相关股室要在验收前的一个月内,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资料汇编》中各业态检查标准,对区内2500余家主体进行检查规范。二是明确创城职责,规范业态点位。按照食品监管职责,食品相关股室、各分局对全区市场主体进行了任务分解。规范检查要以区内主干道两侧、国道两侧和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区域,以小吃一条街、集中连片的食品经营街区、景区景点为重点部位,开展全域创城点位打造。三是其他业态并进,做好规范提升。进一步明确各类业态明查暗访要求,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明查、暗访点位,食品小作坊为明查点位、食品小餐饮和小摊点为暗访点位,农贸市场为明查暗访点位,各类业态为全域检查。基层监管单位也要按照点位标准进行检查规范。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创城氛围。各相关股室、分局在对辖区内创城点位进行检查规范的同时,加强创城宣传。要利用即将开展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开展创城宣传。按照监管责任,大力开展创建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区域“五进”以及“你点我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