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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23-46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2023-09-25
名称: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非道路移动 机械帮扶检测工作

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非道路移动 机械帮扶检测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对企业、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持续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市局安排部署,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帮扶检测工作,确保辖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执法人员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方式,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现场重点检查在禁止区域使用高排放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帮扶的同时也注重宣传引导,采用“现场检查+现场宣传”等形式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和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教育引导广大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和使用者,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意识。截至目前,累计巡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40辆;共计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96台。

下一步,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力度,持续保持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的环保意识,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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