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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23-47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2023-10-16
名称:山海关区强化生态安全监管举措 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山海关区强化生态安全监管举措 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为确保我区环境质量,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我区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加快推进沿海强区、美丽关城建设。

打造智慧执法,持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突出数据预警,提升违法行为发现力。我区对重点排放单位实行在线数据超标预警联动监管,通过在线监控数据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远程、非现场监管,利用科技手段精准发现违法问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实现了非现场检查和主动发现识别违法违规线索能力,提高执法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最大程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实现更加精准的“管”,助力推动生态环境精准执法效能“跃升”。

严格铁腕执法,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及应急保障工作,通过督导辖区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备案等方式,切实提升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提高了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和风险隐患的管控效果,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企业帮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

一是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区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等方式,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除“造假必罚、故意必罚、屡犯必罚”等恶意违法情况外,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中25个轻微的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规定。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刀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禁止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对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性和公平性,坚持优化服务与严格监管并重,做好引导企业环境守法工作,为企业守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坚强保障,聚焦问题打“歼灭战”、多方联动打“阵地战”、责无旁贷打“持久战”,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坚决做到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以环境质量的过硬成果交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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