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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cjdglj/2023-34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3-10-07 | ||
名称: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保障十一市场秩序 |
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保障十一市场秩序
整个中秋十一期间,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集中整合一线执法力量,将工作中心逐步转移到旅游旺季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各分局安排专人参与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同时加大旅游场所监管频次和监管力度,全方位保证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餐饮监管,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和景区周边餐饮单位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餐用具消毒保洁以及规范加工操作等四个方面进行逐一落实,要求各餐饮单位提高自律意识,诚信经营,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活动,严把“进货关、操作关、消毒关。二是强化价格执法职能,以经营性停车收费、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餐饮单位明码标价等为重点,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未明码标价、未按标价收取费用及价格欺诈等行为,制发《价格提醒告诫书》1682份;二是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及私自改装计量器具等行为,严查欺客宰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消费欺诈行为,营造打击消费欺诈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稳定。三是畅通消费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全天候值守,保证热线电话和暑期旅游工作群畅通,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受理、分派,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处理消费纠纷。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宣传和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生产安全,建立消费维权长效机制,畅通消费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服务,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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