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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24-50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2024-05-10
名称: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与绥中生态环境分局签订跨界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共促两地水环境应急发展

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分局与绥中生态环境分局签订跨界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共促两地水环境应急发展

   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跨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水污染事件危害,保障流域上下游生态环境安全,近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区分局、山海关区水务局会同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签订了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协议。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表示作为上游及下游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绥中分局将对上游河流周边的污染水源隐患点位进行摸底排查,对应急事故做好溯源准备,当应急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锁定源头并结合实际情况启动预案。针对下游河流流域,立即完善应急物资和应急机制,定期巡查下游河流流域周边应急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善后处理及减少应急污水入海风险。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区分局表示将持续加强对中游河流流域的水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和频次,“不定期、不定点、不定向”对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强化响应,不断完善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做到出现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将环境损坏降到最低。

   签订此项协议,进一步夯实跨界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坚决落实了河湖长制的河湖管理保护基础作用,明确了两地双方主体责任。强化了跨界流域上下游人民政府及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结合流域实际推动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和方法落实,全面提高了跨界两地应急管理的综合能力,为促进流域上下游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下一步,两地将共同防范金丝河流域水污染,同步应对、处置该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共筑水环境安全壁垒。推进该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建立健全同水共责、协同合作、有序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为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的水质保障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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