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部署
索引号:shg11/2024-532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2024-10-12
名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区分局 进一步加强辖区锅炉污染物排放管控工作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区分局 进一步加强辖区锅炉污染物排放管控工作

  109日,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提升辖区内涉锅炉企业管控成效,分局组织我区36家涉锅炉企业就锅炉污染物排放管控工作进行研讨。

  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我区管控措施均已落实到位,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会上,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向各企业负责人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对我区此项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虽然大部分企业能够及时响应管控措施,并已开始着手对锅炉安装在线监测和分表计电等装置;但仍有部分企业对锅炉污染物管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大局意识淡薄,甚至存在隐瞒启停炉和填报台账不实等情况。

  针对问题和不足,分局主管负责同志提出三点整改建议: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提升站位,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认识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更是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是要稳步推进整改。各企业要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在保障企业正常产能情况下,合理安排工况,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此项工作。与此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涉锅炉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验收,其他锅炉使用单位尽快完成分表计电装置安装并联网。

  三是要加强技术指导。分局执法专班做好帮扶工作,积极协调专家团队,安排指导人员,为企业提供从生产到排污全过程、全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既要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完成安装,更要使其平稳有效运行。


打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