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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3/2024-602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24-11-29 | ||
名称:财政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财政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财政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督,突出财政部门廉政防控重点,坚持经常性廉政教育。在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决策中,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体现党内监督制度,促使财政管理工作的决策更加规范化和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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