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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1/2024-57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2024-12-13 | ||
名称: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对我区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督导帮扶 |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对我区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督导帮扶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管理,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执法检查水平,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一行4人莅临我区开展督导帮扶工作。
省厅执法局对我区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现场帮扶指导,主要对检测线、检测报告、检验机构仪器设备、视频信息等环节进行多方位的“体检”。与此同时,省厅执法局工作人员向检测机构传达省级关于机动车检测机构相关规定及要求,要求其严格落实行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强化提升检测机构服务业务水平和质量。对于本次督导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分局已责成检测机构在3日内完成整改。
下一步,分局将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坚持执法与帮扶同步,严厉查处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推动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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