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hg18/2026-60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
| 发文日期:2026-01-17 | ||
| 名称:山海关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 ||
山海关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为切实防范化解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山海关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下发《山海关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继召开山海关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会议。会议部署企业层面9项重点任务,全面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的决策部署,学习《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剖析近期工贸行业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以“血的教训”敲响安全警钟,引导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与紧迫性,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担当。
在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聚焦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建专项检查工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建材、机械、轻工等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开展及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精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跟踪督办整改进度,确保隐患彻底清零。同时,建立检查台账,实行“一企一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动态更新,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与此同时,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企业对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会议部署的9项重点任务,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制定详细自查清单,全面排查生产车间、仓库、作业现场等各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自查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人员,实行销号管理。
在企业自查自纠环节,针对重大隐患的排查与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强化引导激励与精准帮扶。明确要求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不得隐瞒、不得拖延,必须第一时间主动上报。对于主动上报重大隐患的企业,区应急管理局减免相关行政处罚,并安排专人“一对一”对接指导整改,协调专业技术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企业高效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这一举措,充分调动企业主动排查、主动整改重大隐患的积极性,形成“企业自查、部门督查、闭环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尤其筑牢重大隐患防控的坚固防线,切实守护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