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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cjdglj/2020-75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0-09-25
名称:开展药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开展药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药品虚假违法广告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危害大,为严厉打击药品虚假违法广告,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整治药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立足工作职能,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药品领域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首先我局在生产企业源头进行监管,时时监督,随时提醒。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区唯一一家药品生产企业,我局对其生产的OTC类药品“胃脘舒片”和“抗感解毒胶囊”发布的文字和视听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了检查,对其广告内容与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广告内容逐一进行了比对。同时我们又对该公司在我区布线的药店进行了检查,均没有发现违法内容。其次对我区现存的所有批发和零售药店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此次行动共检查115家药店,现场行政指导10家,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中发现违法药品广告16条,所有违法广告内容均已由各辖区分局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媒体广告监测力度,对发现的药品虚假违法广告,按照“四个最严”的标准,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虚假广告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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