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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46/2024-669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4-10-02
名称:山海关区统计局“立体式”构建统计普法宣传新格局

山海关区统计局“立体式”构建统计普法宣传新格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统计观念,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2024年以来,山海关区统计局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坚持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多种类多途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着力构建统计普法宣传大格局,不断掀起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热潮,努力夯实统计法治建设基础,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开展“多站式”普法,增强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意识。突出“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通过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等各类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文件内容。统计法进党校形成常态化机制,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培训课程,今年4月,结合市委党校相关工作安排开展了为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实践锻炼的学员授课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统计正确政绩观和数据质量观。

  二是突出开展“菜单式”普法,提升统计干部法律素养。制定法律法规理论学习安排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列入局党组会议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及机关干部会议第一课,扎实推进全局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统计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统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必修课,聚焦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力求深刻领悟。

  三是重点开展“下沉式”普法,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关城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定期推送统计普法信息,广泛传播法治题材典型案例,开设《关城统计“微”课堂》,发布“普法篇”专栏14篇,宣传讲解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思想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运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推进统计干部学法用法,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点时段,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新颖、互动交流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争取社会各界广泛支持配合统计工作。

  四是精准开展“合力式”普法,增强统计监督能效作用。为着力推动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工作与部门间协作配合,有效开展防范统计造假有关工作,我区在同巡察、审计部门建立职能监督协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在全市各县区率先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建立了职能监督协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区级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工作办法(试行)》《区级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协作机制(试行)》,进一步促进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与统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强化了协作配合,实现了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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