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hg46/2024-72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 发文日期:2024-12-30 | ||
| 名称:山海关区统计局“三个坚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 ||
山海关区统计局“三个坚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2024年以来,在上级统计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海关区统计局强化“三个坚持”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统计造假督察整改工作,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等,深刻领会其精神和内涵,并针对辖区、行业统计工作实际,加强法治建设和依法统计工作的谋划部署,督促镇街、部门党委(党组)加强学习和贯彻落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对依法统计工作的思想认同,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号召有关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取向,坚持干事创业、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同时,推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校等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面向党政领导干部普法学法,加强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解读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形成强烈震慑,从而提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规的自觉性和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的能力,从源头上切实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提升依法统计水平。督促统计基层保障保足统计工作条件,配齐配强兼职统计业务人员和村(社区)统计员,并尽量保持相对稳定。推动将基层统计报表、台账建档留存。同时,各专业集中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为报表单位进行集中培训,进行指标讲解,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统计员业务能力,从源头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广泛宣传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坚持逢训必讲法,加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讲传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根植基层。利用12月4日全国宪法宣传日、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多种方式进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在以后的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统计中心工作中,把统计法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另外,严格执法传导防治造假压力。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要求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专项清理清仓见底,坚决杜绝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维护统计法治工作环境。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要求,坚持严格流程、严肃氛围对统计领域管理范围内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调查单位,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