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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3/2024-42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23-02-24 | ||
名称:山海关区财政局等五部门 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防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方案的 通知》的通知 |
山海关区财政局等五部门 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防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方案的 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防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方案》(冀财非税〔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下简称“三乱”)工作,巩固“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优化营商和发展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防范乱收费
乱罚款乱摊派工作方案
山海关区财政局 山海关区发展和改革局
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海关区司法局
山海关区审计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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