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hg13/2026-807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 发文日期:2026-01-20 | ||
| 名称:山海关区财政局 关于2025年度区级预算单位 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 ||
山海关区财政局 关于2025年度区级预算单位 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山海关区财政局
关于2025年度区级预算单位
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库〔2017〕54号)《秦皇岛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秦财库〔2021〕517 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安排
本次年检采取预算单位自查、财政部门抽查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算单位自查(11月7日-11月14日)。各预算单位根据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各类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自查。一是核对本单位经财政审批开立的账户是否已经经过财政备案,未及时备案的需于申请年检之前在一体化平台申请补充备案,并联系财政国库部门予以审核。二是凡违规设置的账户、专项资金使用完毕或依据专户开立政策要求已经到期的专用账户,应联系财政国库部门予以撤销。三是对自查后符合规定保留使用的银行账户,在财政一体化平台提交年检申请。
(二)财政部门审查(11月14日-11月23日)。财政国库部门通过一体化平台对各部门汇总报送的预算单位账户年检申请信息进行审查,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视不同情况作出年检处理意见。未在财政备案账户、违规设置的账户、专项资金使用完毕或已到期等问题类账户,予以销户处理。
二、年检范围、流程及要求
(一)年检申请范围。申请年检账户包括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审批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开立不满1年的账户不在年检范围之内。
(二)年检流程
一是线上年检申请。本次年检申请均在一体化平台线上进行,不需报送书面材料。预算单位可通过预算执行模块“单位账户查询”菜单查询所有生效的账户信息,在“账户年检申请”菜单提交账户年检申请数据,按实际情况填写截至2025年10月31日账户余额等信息,并在附件中拍照上传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银行开户审批表(五联单),逐步完成单位提交-审核-终审-部门审核-终审后提交至财政国库部门审核。
二是线下银行年检。预算单位持开户行所需年检手续到银行办理账户年检。
预算单位账户年检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切实履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履行主管部门银行账户主管监管职责的重要体现,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各预算部门(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对隐瞒不报不检,私自开设的银行账户将视同“小金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