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
索引号:jyj/2023-548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3-08-04 | ||
名称:对政协山海关区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
对政协山海关区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苏巨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5辆,其中3辆为秦皇岛北斗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服务学校2所,分别为铁路小学2辆,南园小学1辆。2辆为民办幼儿园自有,分别为小树苗幼儿园和红杉树山海幼儿园。校车的日常管理、运行均由校车持有企业负责。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我局要求各校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拒绝乘坐“拼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上下学,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向交警部门实时举报。每学期初各校均对新学期学校校车及家长自发租用接送学生车辆的情况开展摸排、登记、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并将摸排情况上报给交警部门。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联合交警及交通部门加大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力度,对未进行备案登记、存在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予以严厉查处。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下发《安全乘坐校车倡议书》,提示学生及家长乘坐规范校车,拒绝“黑校车”。对校车公司校车及学校自备校车进行备案,加强校车日常隐患排查、行车安全、司乘人员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与校车司乘人员的对接工作,确保运营校车及乘坐学生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对校车的备案、对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
打印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