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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shg39/2025-281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2025-11-19 | ||
| 名称:对政协山海关区第十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五次会议第090号提案的答复 | ||
对政协山海关区第十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五次会议第090号提案的答复
刘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放开山海关平房正常买卖限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山海关历史城区传统风貌保护,我区正在制定《山海关历史城区民房(院落)保护性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山海关历史城区民房(院落)交易登记管理办法》,在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前提下,采取“微循环微改造”方式,对古城内民房建设行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古城风貌和历史文化环境要素的协调统一。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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