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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7/2025-715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5-12-04
名称:对政协山海关区第十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对政协山海关区第十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董刘平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海关区委员会十届五次会议代表提案第114号:关于“修缮安民寨村西沙河桥的”问题,我局做出如下回复:

安民寨村西旧桥为安民寨村自行建设,该桥上游沟道断面窄,局部不足10米宽,两侧建筑物和大棚已经严重侵占河道行洪断面。2024年8月强降雨已经导致过该桥上游大棚和两侧建筑物受损,并对该桥造成了损坏。如对该段河道进行治理,需要镇政府协调村集体对两岸的建筑物、河滩地大棚进行全面清理,并承诺允许无偿占用河滩地用于新建堤防,保障该段河道能够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才能根治水患。新建桥梁不属于水务部门的职权管辖范围,但鉴于石河镇及安民寨村村委会的迫切需要,为解决群众出行困难,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在村南高速附件跨西沙河位置将原有旧桥改建为桥涵一座。因为此桥涵防洪标准无法达到西沙河防洪规划标准,在汛期遇到强降雨和可能发生洪水情况下,此桥涵通行会受到影响,仍然要注意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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