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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0/2025-537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22-03-14 | 文号:山政发〔2022〕1号 | |
名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于2021年12月15日经第十六届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请遵照执行。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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