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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0/2024-403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24-03-29 | ||
名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 承办单位 | 决策单位 |
1 | 京哈高速公路新增山海关互通项目 | 区交通局 | 区政府 |
2 | 山海关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程 | 区人社局 | 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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