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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20/2025-532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1-03-30
名称: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承办单位

1

 

《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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