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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44/2026-806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6-07-21
名称:护航暑期用工安全 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护航暑期用工安全 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企业、个体商户暑期用工秩序,有效防范化解暑期用工风险,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侵害暑期工劳动权益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工、临时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营造合法、规范、和谐的暑期用工环境。近日,山海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聚焦古城商户、乐岛、高速服务区、餐饮服务、商超零售、小微企业、培训机构等暑期用工高频行业,全面开展暑期规范用工普法宣传专项行动,本次活动共计走访商户、门店50余家,发放各政策宣传单500余份。

暑期是学生勤工俭学、企业临时招工的高峰期,也是违规用工、工资拖欠、未成年用工不规范等劳动纠纷的易发高发期。针对辖区商户多、零散用工多、用工合规意识薄弱的特点,本次宣传活动坚持普法前置、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精准靶向辖区各类用工主体开展全覆盖普法宣讲。

宣传过程中,执法工作人员深入沿街商铺、旅游景点经营门店,通过上门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面向企业负责人、商户经营者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核心内容。着重明确用工红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招用未满 16 周岁童工,严格规范 16 至 18 周岁未成年工用工管理,明确未成年工禁止从事的高危、高强度作业岗位,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核验务工人员身份信息,建立完善用工台账,留存身份资料,从源头杜绝非法用工行为。

同时,结合暑期用工典型案例,工作人员针对性解答企业、商户日常用工疑难问题,重点宣讲临时用工薪资结算、工时管理、加班薪酬核算、高温津贴发放、劳动关系界定等高频重点内容。细致告知用工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不得拖欠克扣临时务工人员工资,引导各用工主体自觉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规范用工管理流程,规避用工法律风险。

此外,依托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模式,通过企业工作群、社区公示栏、商户微信群推送暑期用工合规须知、典型违法案例、维权举报渠道等内容,拓宽宣传覆盖面。同时主动公示劳动保障维权电话、线下投诉窗口,畅通暑期工维权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务工群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侵权问题及时依法维权。

本次暑期用工专项宣传活动,精准补齐了小微企业、个体商户用工普法短板,有效提升了辖区用工主体合法合规用工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暑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发生。下一步,山海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持续聚焦暑期用工重点领域,坚持宣传 + 巡查 + 整改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暑期用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违规用工问题立查立改、从严处置,持续规范辖区用工市场秩序,全力守护各类劳动者尤其是未成年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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