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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cjdglj/2022-270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2-11-01
名称:山海关区食品“三小”红黑榜张榜

山海关区食品“三小”红黑榜张榜

我局自9月起对全区食品“三小”红榜予以公示,开出我市首张食品“三小”红黑榜,敲响安全“警示钟”。

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以下简称食品“三小”)监管,我区自9月份开始推行食品“三小”红黑榜管理,引导食品“三小”门店诚信经营,营造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氛围。

针对食品“三小”准入门槛低、基数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容易出现卫生环境差、食材存放不规范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山海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三小”行业推行红黑榜管理,根据日常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信息、案件查处等指标综合考评,确定“红黑榜”名单,将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的门店列入“红榜”进行宣传,将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小”门店列入“黑榜”向社会曝光。通过红黑榜的定期发布,对守信者上“红榜”进行激励,对失信者上“黑榜”进行警示。

按照红黑榜制度规定,被列入“红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在一年内不重复在“红榜”公示,如在公示期内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撤出“红榜”榜单。被列入“黑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整改不彻底或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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