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食品药品监督管
索引号:scjdglj/2025-468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5-02-25
名称: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春季开学之际,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践行“我爱关城 关城有爱”主题实践活动,强化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学生及儿童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专项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以山海关区10家校园周边100米内的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其严格索取食品进货票证,登记相关记录台账,不采购、销售或使用不合法来源证明或票证不全的食品,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中学校、幼儿园门口100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的规定。

二是积极宣传倡导健康消费。鼓励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不购进或不向学生儿童销售高盐、高油、高糖食品。同时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师生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健康饮食意识。

三是共治机制强化监管效能。与教育部门、街道社区、家长建立共治机制,发挥前沿哨点作用,及时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确保食品安全及商品质量。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检查校园周边100米内食品经营单位20家次、其它范围食品经营单位80家次。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打印 关闭本页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主办: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承办: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山海关区网络信息服务中心

冀ICP备19023018号-1    冀公网安备13030002050286号

网站标识码1303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