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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scjdglj/2025-507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2025-06-20 | ||
| 名称: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约谈会 | ||
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约谈会
6月20日,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约谈会,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压实市场主办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农贸市场主办方负责人共8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第一、二季度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抽检不合格情况及投诉举报情况,特别是近期对农贸市场开展监督抽检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场主办方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好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参会人员在《约谈记录表》上签署意见。
会上,科室负责人向市场主办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关于监督抽检的相关条款进行宣贯,结合正在开展的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行动,明确农贸市场为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区域,要求市场主办方全力配合提供抽检所需场地、人员、经营者信息等内容。
会议要求,一是农贸市场开办方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存在问题,并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督促商户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督促入场商户落实进货查验等义务,查验并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票据,及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以及产品合格证明,确保所购进的食用农产品来源渠道合法,产品质量合格;三是切实有效开展快检工作,保持检测结果真实性、有效性,并对抽样检验结果进行公示;四是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工作,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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