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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scjdglj/2026-55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2026-01-27 | ||
| 名称: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区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会 | ||
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区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会
1月26日,山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区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会,对全区23家食品生产企业、10家连锁超市、3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6家市场主办方开展集中行政约谈。督促山海关区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会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各市场主体持续抓好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工作,强化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并特别强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要围绕“节令”食品开展全面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严把原料采购关,强化生产加工过程管控,把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当做重要的长期的抓手。
同时,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河北省三小监管条例开展了法律解读和政策宣贯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法经营,提升竞争力。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开展相应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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