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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hg19/2025-450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5-05-12
名称: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25年度)

山海关区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25年度)


序号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方式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1山海关区通运输局危化品企业全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每年不多于8次现场检查
2山海关区通运输局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十条第二款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每年不多于8次现场检查
3山海关区通运输局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全区道路运输相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项目每年不多于8次现场检查跨部门双随机检查1-2次
4山海关区通运输局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在本区行政区域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条;2.《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十一条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每年不多于8次现场检查
5山海关区通运输局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督检查                                              在本市区行政区域的网约车平台公司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2.《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一条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每年不多于8次现场检查
6山海关区通运输局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监督检查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项目每年不多于8次现场检查
7山海关区通运输局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督检查在本区行政区域的汽车租赁企业《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每年不多于8次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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